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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ro-Guard說明書
Part 1 - 大綱 1.01 產品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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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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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命名為室內耐燃材的木材及膠合板應經過防腐處理且根據建材表面燃燒特性標準測試法ASTM
E-84測試等於或小於25的濃煙漫延速度。並且,當測試情況延長至30分鐘時,濃煙漫延不會超出火焰中線10
1/2英呎,沒有更進一步燃燒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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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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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塊耐燃材及膠合板應在UL安全檢驗公司獨立協會認定之售後檢驗服務中心的管理下生產,且每一塊耐燃材應標示UL安全檢驗標籤證明30分鐘ASTM
E-84濃煙漫延測試表面燃燒特性。每一塊耐燃材將以標籤表示經防腐窰乾處理(KD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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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產品 2.01
板材 提供板材適當之等級和種類並依照預期應用之設計條件來分類。
2.02 膠合板 提供膠合板適當之等級和類型並依照預期應用之設計值來分類。
2.03
耐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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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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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燃材須由胡佛木材專業處理公司生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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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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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耐燃材須根據ASTM
D5664做評估,膠合板則須依照ASTM
D-5516來評估。膠合板資料的評估應於國家評估報告中出版,由國家評估服務公司發行,包括屋頂建材的高溫強度測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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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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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含水量為92%較潮濕的地方用ASTM
D-3201測試時,內部耐燃材和膠合板應有不超過28%的平衡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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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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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室內耐燃材應在處理後窰乾至板材含水量為19%,膠合板含水量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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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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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燃材經處理及窰乾後應由木產品檢驗協會監測,且每一塊木材須標明識別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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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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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燃配方必須不含鹵素,硫酸鹽,氯化物和氨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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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執行 3.01 廣面切斷 勿鋸斷或磨平耐燃材。允許切斷末端,鑽洞和接合切斷面。膠合板可於任一角度切斷。
3.02 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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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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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建材上的耐燃材以及膠合板應根據國家評估服務公司所發行的NER457板材及膠合板強度表來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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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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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材不應安裝在降雨量多,直接接觸潮濕,或定期降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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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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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船運,儲存或安裝期間應避免暴露於有雨的地方。如果建材變潮濕,使用牆板、屋頂或其他建材覆蓋或圍住之前應更換木材或予以窰乾至板材含水量最多19%,膠合板含水量最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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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請寄至技術服務部門或詢問銷售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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